大商所發(fā)〔2023〕140號
各會員單位及相關主體:
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時(即4月10日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棕櫚油期貨P2304、P2305、P2306、P2307、P2308、P2309、P2310、P2311、P2312、P2401、P2402、P2403合約和液化石油氣期貨PG2304、PG2305、PG2306、PG2307、PG2308、PG2309、PG2310、PG2311、PG2312、PG2401、PG2402、PG2403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10,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23年4月10日
投資者權益保護 法律法規(guī) 經典案例 交易所規(guī)則 期貨打非專欄 金融知識普及月 安全生產法宣傳月 憲法宣傳周 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 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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